信用等级是信用 (资信)评估机构根据企业资信评估结果对企业信用度划分的等级类别,它反映了企业信用度的高低。西方国家划定企业信用等级,有的采用AAA、AA、A三类等级,也有的采用三类九级,即3A、3B、3C,通过划定企业类别来指导投资者的行为。中国企业的信用评估和划定等级的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,一般只把企业划分为三类等级,有的地方采用国外的表示方式,即AAA、AA、A三类等级,有的则用中国的表示方式,称为一、二、三级企业。不同的信用等级,对企业在市场上筹资,获得银行贷款,其难易程度和条件会有较大差别
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,具体指标为:
(一)税务登记情况
1.开业登记;
2.扣缴税款登记;
3.税务变更登记;
4.登记证件使用;
5.年检和换证;
6.银行帐号报告;
7.纳税认定情况(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)。
提供反映评级对象信用可靠程度而又通俗易懂的信用品质信息。信用等级设置是评估信息表达和传输的方式,如果等级符号复杂难辨,含义说明晦涩难懂,那么这样的评估信息就难以被广大投资者所了解与接受。因此,有必要对信用等级进行科学合理设置,并且,信用等级的设置还应该简单明了,具有大众性、可理解性。
(一)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;
(二)评定期内同时具备按期纳税申报率在90%以下,纳税申报准确率在70%以下,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在80%以下,代扣代缴申报准确率在80%以下,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率90%以下的;
(三)两年内(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)有违反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行为,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;
(四)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,一年内两次不能按期抄报税的;
(五)应税收入、应税所得核算混乱,有关凭证、帐簿、报表不完整、不真实的。
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,为D级。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进行计分考评,一律定为D级:
(一)具有涉税犯罪嫌疑,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,尚未结案的;
(二)两年内(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)有偷税、逃避追缴欠税、骗取出口退税、抗税、虚开增值税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;
(三)骗取税收优惠政策、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。